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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主任王子今教授:秦汉社会的“民”“族”“国家”意识
发布时间:2025-03-07     浏览量:


摘  要:秦汉时期社会意识中尚未出现与今天通常所谓“民族”接近的理念。当时的“民”,如《说文解字·民部》所谓“民,众萌也”,“氓,民也”,一般指代社会下层群众。“族”则多用以言“宗族”“家族”“氏族”等。“族”的字义,历史衍生复杂,稍晚才用来指称类似后来“民族”的族群。“国家”在汉代文字遗存中多见应用,语义与后世不尽相合。考察秦汉时期的民族史与行政史,不宜生硬套用现代化“民族”“国家”语词,以避免概念化、公式化误说。



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研究专项(“兰台学术计划”)“中华文明起源与历史文化研究专题”委托项目“中华文化基因的渊源与演进”(20@WTC004),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项目“新发现周秦汉唐西北民族关系史料的整理与研究”(23VMZ006)阶段性成果。

秦汉时期是中国民族史进程中的重要历史阶段。当时社会意识中尚未出现与今天通常所谓“民族”一语接近的理念。当时的“民”,如《说文解字·民部》所谓“民,众萌也”,“氓,民也”,作为大略阶级区分的符号,一般指代社会下层群众。“族”则往往用以言“宗族”“家族”“氏族”等。所谓“族类”,也以“宗族”为判别基点。“族”的字义,历史衍生有复杂的变化,稍晚才用来指称类似后来“民族”的族群。汉代社会意识中“大汉”“皇汉”“强汉”之“汉”似并非民族意识的体现,而颇类同国家意识。“国家”在汉代文字遗存中已经多见应用,语义则与后世不尽相合。对于秦汉时期民族史与行政史的科学考察,应当从生动鲜活的历史文化现象出发,不宜简单生硬地套用现代“民族”“国家”语词,以避免概念化、公式化的误说。研究者应当对刻舟求剑、削足适履等误识误判情形有以警觉。



一 中原人的“夷狄”观及“攘夷狄”理念的历史变化

秦始皇时代实现统一,即所谓“秦并天下”,并非仅仅兼并六国,也包括对北河与南海异族地方的征服。《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记载:“及文公逾陇,攘夷狄,尊陈宝,营岐雍之间,而穆公修政,东竟至河,则与齐桓、晋文中国侯伯侔矣。”说秦文公政治功业,包括“攘夷狄”。此后又言秦穆公“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但是东方人对秦,依然长期“夷翟遇之”,史称“诸夏宾之,比于戎翟”。东方人又有“秦戎翟之教”“秦杂戎翟之俗”“秦与戎翟同俗”的说法。这样的社会认识,经历秦政经营以及汉初的觉悟,似乎有逐步淡化渐次消除的趋向。

我们注意到,《史记》卷五《秦本纪》言秦先祖“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秦穆公与戎王使者由余讨论过“中国”与“戎夷”的文化差异,“(秦穆公)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这一成功得到周天子的肯定,“天子使召公过贺缪公以金鼓”。又写道:“秦缪公广地益国”,“西霸戎夷”。秦孝公以“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决心自强,以仿效“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西霸戎翟,广地千里”。秦惠文王“十一年,县义渠”,“义渠君为臣”,更元十年(前315),“伐取义渠二十五城”,“武王元年”“伐义渠” , 都是带有民族战争性质的军事行动。秦昭襄王时代彻底解决了西北方向的民族问题,“义渠之事已”,如马非百《秦集史》所说,“使秦人得以一意东向,无复后顾之忧”,于是“五十三年,天下来宾”,成就了“昭襄业帝”的大一统的奠基准备。

然而秦统一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议帝号”时说“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周青臣进颂,也说:“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然而可以读作秦帝国政治宣言的秦始皇出巡各地刻石的内容中,却未见涉及“蛮夷”“戎翟”的字样。即使会稽刻石言及对越地风习的否定如“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等,也是如此。尽管秦有对“蛮夷”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政策法规,但如同秦始皇各地“刻石颂秦德”“立石颂秦德”这种正式的政令文字中,似乎已经不使用“蛮夷”“戎翟”以为宣传用语。秦二世“外抚四夷,如始皇计”,继承秦始皇的既定方针,一个“抚”字,也许透露出秦统一之后国家“四夷”政策的原则。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进谏,“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秦二世说:“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竟,作宫室以章得意,而君观先帝功业有绪。”他以始皇“作宫室以章得意”驳回“止阿房宫作者”的建议。对于“减省四边戍转”,二世说“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竟”,称此为“先帝功业有绪”,似是说“天下已定”之后与“四夷”的关系并不力争继续进取,而以求“安边竟”为战略原则。这也符合“外抚四夷,如始皇计”的说法。

刘邦建国成功,“汉”“并天下”,“大一统”政治格局确立并得以巩固。民族关系史进入了新的阶段。先秦时期已经有“和戎”“和亲”,结成“兄弟之国”“甥舅之国”的政治婚姻形式。汉初与匈奴“和亲”,继承了这一策略。作为统一帝国,则可以看作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创制。而“关市”对民族错居地区经济生活的影响更为长久。

到了汉武帝时代,“汉”作为标志性符号的文化体系初步形成。占据当时思想文化制高点的《史记》开创了专门的民族史书写。《史记》透露的司马迁的民族意识与儒学传统“华夷异处,戎夏区别”理念有所别异。太史公正式为中原民族以外的“匈奴”“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大宛”等诸族立传,是中国史学的伟大创举。司马迁之《史记》不仅能够克服“史绩复杂”的困难,“叙述”“详博”“明晰”,堪称“此类记述之最好模范”,“惜后世各史之记事,能如此者绝希”,而且公允地承认多民族对华夏文明进步的积极影响,尤其显现其史识高明。对于“胡人”在西汉重心地方的作用,《史记》也保留了珍贵的记忆。就丝绸之路开通的历史,司马迁笔下对草原民族的贡献有所表彰。司马迁赞扬“胡服之功”,承认和尊重文化风习的“四夷各异”,也体现了明智合理的历史意识。《史记》对于战国秦汉时期“冠带”“夷狄”之间民族关系史的记述、理解和说明,证明今人应当重视司马迁民族意识的积极意义。这样的意识,体现出在司马迁生活的时代,民族关系进入了新的阶段,开明士人的民族意识达到了新的境界。


二 《史》《汉》“族”字指意

《说文解字·㫃部》:“族,矢缝也。束之族族也。从㫃,从矢。㫃所㠯标众,众矢之所集。”段玉裁注:“今字用镞,古字用族。《金部》曰:‘镞者,利也。’则不以为矢族字矣。”“族族,聚皃。《毛传》云:五十矢为束。引伸为凡族类之偁。”“此说从㫃之意,㫃所以标众者,亦谓旌旗所以属人耳目,旌旗所在而矢咸在焉。‘众’之意也,《韵会》《集韵》《类篇》皆引此。而衍‘一曰从’三字,则不可解矣。”大致可以理解,“族”字言“聚”“众”,自箭镞而来,“引伸为凡族类之偁”。

“族”在史籍文献中,以《史记》《汉书》为例,出现最为密集的是“宗族”。

此外,又有“家族”“氏族”等概念的使用。

《史记》所见“公族”主要言东周各国等级高贵的“族”。《汉书》关于西汉史的记述也使用这一称谓。此外,又有“贵族”“强族”“大族”“名族”诸说,均形容这些“族”声望、地位、实力方面的强势。

《史记》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可见“疏族”,涉及“族”中的亲疏区别。《史记》卷三四《燕召公世家》裴骃《集解》引“谯周曰”说到“支族”,或许大致义近《汉书》卷六九《辛庆忌传》所谓“宗族支属”。

《史记》卷七一《樗里子甘茂列传》所见“外族”,应是说明宗族之间相互关系时出现的说法。《史记》卷八二《田单列传》:“即墨即降,愿无虏掠。吾族家妻妾,令安堵。”所谓“族家”之说值得注意。“吾族家”之外者,或许就是“外族”。这里“外族”并非指其他部族或民族。《汉书》卷六三《武五子传·燕剌王刘旦》两次说到“异族”:“昔秦据南面之位,制一世之命,威服四夷,轻弱骨肉,显重异族,废道任刑,无恩宗室。”“乃与它姓异族谋害社稷,亲其所疏,疏其所亲,有逆悖之心,无忠爱之义。”所谓“异族”, 只是指其他“宗族”即“它姓”,以区分宗族之间的“亲”“疏”。

《史记》《汉书》又有“族类”的说法,如《史记》卷七八《春申君列传》:“人民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仆妾者,盈满海内矣。”《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宗属为皇孙,爵为上公,知宽等叛逆族类,而与交通。”此“族类”并非体现民族意识的语词。《左传·成公四年》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语。“秋,公至自晋,欲求成于楚而叛晋。”而季文子曰:“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国大臣睦,而迩于我,诸侯听焉,未可以贰。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于是,“公乃止”。所谓“楚虽大,非吾族也”,杜预注:“与鲁异姓。”《史记》《汉书》所见“族类”,一如鲁人言“楚”“非吾族”,即“楚”“与鲁异姓”,也就是前说“它姓”。

秦汉史籍所谓“族”,多是言“宗族”“家族”“氏族”,而并非后来所谓“部族”“民族”。正史中明确出现“民族”一语,有《南齐书》卷五四《高逸传·顾欢》文例:“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而露首偏踞,滥用夷礼,云于翦落之徒,全是胡人,国有旧风,法不可变。”正史文献所见“民族”字样之另一例的出现,已经晚至《清史稿》了。而“部族”称说在正史中的最初出现,则见于《旧唐书》。

《三国志》卷三〇《魏书·乌丸传》记载阎柔事迹:“广阳阎柔,少没乌丸、鲜卑中,为其种所归信。柔乃因鲜卑众,杀乌丸校尉邢举代之,(袁)绍因宠慰以安北边。后袁尚败奔蹋顿,凭其势,复图冀州。会太祖平河北,柔帅鲜卑、乌丸归附,遂因以柔为校尉,犹持汉使节,治广宁如旧。”建安十一年(206),曹操亲征蹋顿,击败袁尚与蹋顿,其余众“遗迸皆降”。“及幽州、并州柔所统乌丸万余落,悉徙其族居中国,帅从其侯王大人种众与征伐。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这里所谓“悉徙其族居中国”之“族”,有可能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有些接近后来“民族”的含义。

也就是说,直到晋人记述东汉末年史事,方才使用了有可能在某种意义上包含“民族”语义的“族”的概念。


三 “秦人”与“汉人”

西汉时期,匈奴人称中原人为“秦人”,西域人也称中原人为“秦人”。东汉时期,从新疆拜城刘平国刻石文字看,西域地方依然使用“秦人”名号。我们不仅看到匈奴人与西域人习称中原人为“秦人”的历史语言现象,更注意到西域中原人指代中原人也使用“秦人”称谓的情形。

这一文化现象可以说明丝绸之路的作用在秦人于西北方向形成影响的时代已经显现。作为社会称谓、民族代号和文化标识的“秦人”,是可以说明中华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历史的具有典型性意义的语言标本。

《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汉书》卷六一《李广利传》“宛城中新得汉人知穿井”。所谓“汉人”,又见于《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下》“与汉人交通”,《后汉书》卷一九《耿恭传》“后王夫人先世汉人”,《后汉书》卷四七《班勇传》“又禁汉人不得有所侵扰”“汉人外孙”,《后汉书》卷八六《南蛮传》“以蛮夷率服,可比汉人”,《西南夷传》“至天汉四年,并蜀为西部,置两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汉人”,《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月氏来降,与汉人错居”,《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大人休莫霸复与汉人韩融等杀都末兄弟,自立为于窴”,《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列传》“比密遣汉人郭衡奉匈奴地图”,“北单于惶恐,颇还所略汉人,以示善意”,“辄谢曰:‘自击亡虏薁鞬日逐耳,非敢犯汉人也’”,《后汉书》卷九〇《鲜卑传》“汉人逋逃”等。《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注引服虔、如淳说,《汉书》卷四九《晁错传》注引张晏说,《汉书》卷六一《张骞传》注引服虔说,大体类同。

这里所谓“汉人”,可能重在强调汉王朝民人的身份。重视的是国家控制的属性,可能并非突出种族、民族的属性。以秦汉之际史事为例,《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所见“汉人”与“楚人”对应,“汉”,用以区别政治阵营。当时中原人的国家意识似乎较民族意识更强。

作为明确民族称谓的“汉人”的出现,可能还要晚一些。

以“汉子”作为人物指称,初见于《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魏兰根族弟恺,“天保中迁青州长史,固辞不就。杨愔以闻。显祖大怒,谓愔云:‘何物汉子,我与官,不肯就。明日将过,我自共语’”。《史通》卷一七《外篇·杂说中》“北齐诸史三条”:“中州名汉,关右称羌。”有学者以此为“中州名汉”的解说,也就是作为“汉”“羌”对应的民族名号。“汉子”是北族对汉人的称谓。又有以“汉子”为人名者,如“李汉子”见于《北齐书》卷四五《文苑传·樊逊》。这一情形,或许也可以做相同的理解。有学者指出,与“汉子”相同的称谓,又作“汉”,其实出现更早。清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三六《南史二·王懿传》:“见仲德,惊曰:‘汉已食未。’《辍耕录》云:今人谓贱丈夫曰汉子。引《北史》,魏该迁青州刺史,固辞,文宣帝大怒曰:‘何物汉子,与官不就。’据此《传》,则晋时已有汉之称,亦非贱词也。”而《北齐书》所见,确实表现出含鄙贱意味的民族歧视倾向。


四 “秦胡”“秦虏”以及“胡巫”“越巫”“胡骑”“越骑”

讨论匈奴与西域“秦人”称谓与汉地“秦胡”“秦虏”“秦骑”称谓的关系,也是有学术意义的话题。“秦胡”之“秦”与“秦虏”之称谓指代,大致是与西北民族形成融合,在生产方式、生活礼俗诸方面与内地民族传统显现一定距离的原中原民众。

西汉时期,王朝上层有“胡巫”活动。汉军编制中也有“胡骑”部队。甚至曾经承担长安近卫任务。而匈奴单于身边也有汉人参与行政操作和军事谋划。在长安有活跃表现的“越巫”,以及“越骑”见于军事史记录,也值得民族史研究者注意。

自张骞“凿空”,丝绸之路的作用既表现于联络友好民族之间的关系,也表现于与隔绝敌对民族的交往。但是总体说来,中原人向往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西北方向的积极努力,已经成为社会意识的积极倾向。汉民族逐步形成了越来越宏大的文化共同体。各民族间文化交流与经济往来,甚至促成了更密切的族际交融。

汉王朝与南越国之间的国家关系,是与民族关系相交错的。与朝鲜的关系也相当复杂。与乌桓、鲜卑之间,也体现政治关系与民族关系的彼此交织。而文化交往多方面的条件,也是包括战争的。军事学家克劳塞维茨曾经指出:“战争是一种人类交往的行为。”与这一论点类似,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写道:“战争本身”“是一种通常的交往形式”。他们特别重视民族关系在这种“交往”中的动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对进行征服的蛮族来说,正如以上所指出的,战争本身还是一种通常的交往形式;在传统的、对该民族来说唯一可能的粗陋生产方式下,人口的增长越来越需要新的生产资料,因而这种交往越来越被加紧利用。”

和亲与征伐彼此交替的国家关系和民族关系,在汉与匈奴的交往史中有鲜明表现。汉王朝在西域的经营,因时代条件的变化和执政者决策各有成败得失。民族关系的复杂和文化渊源的差异也是重要因素。

“秦人”“秦胡”“秦虏”以及“胡巫”“越巫”“胡骑”“越骑”这些称谓形式中的“秦”“胡”“越”,在某种意义上是带有浓重民族色彩的符号,但同时也是区域标识。由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所决定,其身份、表现和历史作用,与所服务的政治力量即国家其实有更密切的关系。


五  “大汉”“皇汉”“强汉”:民族意识还是国家意识

由于“大一统”国家形态与中央集权政治格局的形成和巩固,以及在与周边国家、部族联盟的直接接触(包括战争及和平交往)中显现的优势,汉代人的国家意识逐渐形成。当时人称自己所归属的文化共同体为“大汉”“皇汉”,在对外关系中又有“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观念。《汉书》卷七〇《陈汤传》四次出现“强汉”一语。司马谷吉上书:“臣幸得建强汉之节,承明圣之诏,宣谕厚恩,不宜敢桀。若怀禽兽,加无道于臣,则单于长婴大罪,必遁逃远舍,不敢近边。”匈奴郅支单于上书:“居困厄,愿归计强汉,遣子入侍。”又作“单于上书言居困阨,愿归计强汉,身入朝见”。班固又记载:“延寿、汤上疏曰:‘臣闻天下之大义,当混为一,昔有唐虞,今有强汉。匈奴呼韩邪单于已称北藩,唯郅支单于叛逆,未伏其辜,大夏之西,以为强汉不能臣也。郅支单于惨毒行于民,大恶通于天。臣延寿、臣汤将义兵,行天诛,赖陛下神灵,阴阳并应,天气精明,陷陈克敌,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自汉武帝以后,强国愿望付诸实践,并且深入到范围甚广的社会层面。汉代人的国家意识,对后世中国有深远的影响。

汉代史迹所见国家意识,其表现并不仅仅限止于政治生活,也对极宽广的社会文化层面形成影响。对某些政治意识或许可以从中寻找到具有典型性的历史标本。苏武事迹千古传颂就是一例。然而汉代社会“大汉”“强汉”“皇汉”意识的消极意义,一方面表现于在对“强国”和“富民”的政策导向进行高层择定时,往往前者被推崇而后者被压抑。而在臣民和国家的对立关系中,也形成了下层社会的人们必须牺牲个人利益以服从国家利益的政治道德定式。国家所表现出的文化强势,成为压迫个性自由的因素之一。另一方面,我们还看到,在汉王朝外交事务中表现出的国家虚荣心,也是形成久远历史影响的值得重视的文化现象。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汉代文字遗存中已经可以频繁地看到“国家”一语。例如贾谊《过秦论》:“延及孝文王、庄襄王,享国日浅,国家无事。”《史记》卷七《项羽本纪》载项羽对宋义的指责:“国兵新破,王坐不安席,埽境内而专属于将军,国家安危,在此一举。”《史记》卷八《高祖本纪》记述刘邦登基,曾经虚伪辞让:“汉王三让,不得已,曰:‘诸君必以为便,便国家。’甲午,乃即皇帝位氾水之阳。”又说:“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又《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记载汉文帝语:“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阅天下之义理多矣,明于国家之大体。”


六  汉代文物遗存与史籍文献所见“中国”“国家”“人民”

汉代文物资料中,也可以频繁地看到所谓“国家”,例如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五行》:“……【和】则乐,乐则有德。有德则国家与(举)……”(31/200)“……乐而笱(后)有㥁(德),有㥁(德)而国家与(举)。国家与(举)者,言天下之与仁义也……”(118/287)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十六经》中的《五正》《姓争》《兵容》《三禁》《本伐》《前道》等篇,也都说到“国家”。定州西汉中山怀王墓出土竹简《文子》中,“国家”字样出现多次。“国家”成为习用语,不仅使用于史论和政论之中,在许多文化层面都曾出现。

汉代镜铭中所见“国家”,已经频繁成为确定语式的构成之一。比较典型的文例如:“李氏作镜四夷服,多贺国家人民息,胡虏殄灭天下复,风雨时节五谷孰,长保二亲得天力。”也有词语有异者。如《金索》金六·四〇六“龙氏镜”:“龙氏作竟四夷服,多贺君家人民息,胡虏殄灭天下复,风雨时节五谷孰,蒙禄食长保二亲,子孙力得天福。”又如湖北沔阳出土汉镜:“龙氏作竟四夷服,多贺君家人民息,胡羌捈灭天下复,风雨时节五,官位尊显蒙禄食,长保二亲乐无已。”“君家”或写作“新家”,应当是指新莽政权。

何尊较早出现“中国”字样,“国”写作“或”。“中国”也可以读作“中域”,语义是同样的。汉代文物可见织锦文字“五星出东方利中国”。或与“讨南羌,四夷服,单于降,与天无极”织锦文字拼合。汉镜铭文也见数例出现“中国”字样者,如“中国大宁,子孙益昌”“中国大宁宜孙子”“中国安宁兵不扰”“四夷降服中国宁”等。镜铭“青盖作竟四夷服,多贺中国人民富”或作“青盖作竟四夷服,多贺国家人民息”,说明“中国”语近“国家”,与“人民”的连接,意义重大。又有“多贺君家人民昌,四夷皆服中国强”镜铭。又可见以王昭君故事为主题的铜镜图案,铭文有:“倍(背)去中国事胡人,汉召单于匈奴臣,名王归义四夷民,兵革不用中国安。”其中“中国”出现两次。近日受到重视的一面汉镜,大唐西市博物馆研究者提供了镜铭释文:“天禄辟邪曰有喜,上有龙虎四时置。长保二亲乐无事,子孙顺息当大富,侯王寿命长。多贺君家人民昌,四夷皆服中国强。”一些镜铭“中国”“国家”“君家”与“四夷”“胡虏”“匈奴”“单于”的对应关系,说明当时社会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是密切相关的。

镜铭出现“中国”者,又有千石唯司《中国王朝的粹》图52 所见西汉中晚期的“铜华(游中国)铭圈带镜”末句铭文“游中国,时来盥”。有研究者说:“末两句铭文‘游中国,时来盥’十分罕见,这里的‘盥’字若是认读正确时,可释作祭名,即灌祭,酌酒浇地以降神。”“古文多见‘时来归’。”今按:从镜的用途来说,“盥”字或取其本义。

“人民”文字亦见于汉代镜铭。石刻文字所见“人民”,如新疆拜城刘平国石刻。王炳华的“判释”,很可能是最接近原意的比较合理的释文。考虑到“直建”应与“乙酉”连读,则释文应作:“龟兹左将军刘平国以七月廿六日发家,从秦人孟伯山、狄虎贲、赵当卑、万口羌、石当卑、程阿羌等六人,共来作列亭,得谷关,八月一日始斫山石,作孔,至廿日。坚固万岁人民喜长寿亿年宜子孙,永寿四年八月甲戌朔十二日乙酉直建,纪此。东乌累关城,皆将军所作也。”“坚固万岁人民喜”文字醒目,受到学者重视。朱玉麒、李肖主编的刘平国刻石与西域文明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即以此为题名。

正史文献说到“人民”与“中国”者,《三国志》卷三〇《魏书·乌丸传》:“……然乌丸、鲜卑稍更强盛,亦因汉末之乱,中国多事,不遑外讨,故得擅漠南之地,寇暴城邑,杀略人民,北边仍受其困。”由于“汉末”“中国多事”,“北边”不能稳定,“乌丸、鲜卑”较前更为“强盛”,进侵“杀略人民”。介绍外域文化的文字,有《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大秦”条:“其人民皆长大平正,有类中国,故谓之大秦。”《三国志》卷五三《吴书·薛综传》载录薛综上疏:“自臣昔客始至之时,珠崖除州县嫁娶,皆须八月引户,人民集会之时,男女自相可适,乃为夫妻,父母不能止。交阯糜泠、九真都庞二县,皆兄死弟妻其嫂,世以此为俗,长吏恣听,不能禁制。……然而土广人众,阻险毒害,易以为乱,难使从治。县官羁縻,示令威服,田户之租赋,裁取供办,贵致远珍名珠、香药、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奇物、充备宝玩,不必仰其赋入,以益中国也。”这里说南土僻远之地,“人民”“男女”,其实就是“土广人众”的“人”。这些地方与内地的经济交往,可以“以益中国”。

汉代语词“中国”“国家”“君家”的关系,值得我们注意。铜镜应用于极广泛的民众社会生活。看来在汉代一般人的意识中,“君家”就是“中国”“国家”。“中国”“国家”相当于“君家”。“国”只是君主的私产。似乎帝制时代这样的政治文化现象,在汉代被归入“人民”的社会阶层已经有了初步的文化感觉。